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可被拘留
发表于:2017/9/25 11:19:35

 

 

近期,深圳消防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严查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查处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违法行为11起10名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8月28日,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民警检查中发现两家企业安排无证人员在消防控制室上岗值班,两家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辖区内万花物业管理公司、鸿宇大厦内的洪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无证员工上岗值班。当地派出所依法对两家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消防控制室没有持证上岗  

    被拘留 ???!!!

消防控制室是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处所。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消防控制室设立24小时持证人员上岗值班,每班至少2人。


  案例链接:  

 

2013年10月11日,北京石景山喜隆多商场一楼的麦当劳着火蔓延至整座大楼,大火共扑救9小时,致2名消防员牺牲。

商场中控人员摁掉报警打游戏: 

喜隆多商场消防中控室的监控录像显示,凌晨2时52分54秒,中控室里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开始报警,画面上一名男性值班人员起身按了一下消音装置,又回到了座位上。

按规定,接到报警的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报警区域的巡查人员,携带消防应急包到现场确认火情,并反馈情况,但该值班人员未做任何处置。

据他事后向警方交代,他对第一个火灾报警做的是消音处理,即摁断报警音。

2分钟后,报警器第二次响起,值班人员又摁断报警音,坐下继续玩游戏。


自动消防设施形同虚设:

单位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要靠消防中控室统一控制,按照规定应设置在自动状态。

但据调查,喜隆多商场擅自将其设置在手动状态,上述值班人员始终未能启动该系统。

监控记录显示,从发现大面积火警开始后的四分钟内,值班人员始终在翻看研究说明书。

后来又跑进来两名值班人员,但他们同样手足无措,无人正确操作自动灭火系统。

由于起火初期没有采取任何灭火措施,火势很快从麦当劳烧到了商场的外面,并沿着外立面的广告牌迅速蔓延至整座大楼。

商场外的监控录像显示,凌晨3时13分,当第一批消防力量赶到的时候,整座楼已形成从内到外、自下而上的立体燃烧。

 


据深圳消防部门介绍,此次消防控制室专项整治行动的查处,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条文解析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中第一项中规定:

(一)指使用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本条第一项中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本项就是对指令或者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行为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第161页释义:


本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规定”,包括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部门、行业、单位的规定。

违法行为人出于牟利、赶进度等目的或者对消防安全的淡漠和侥幸心理,无视消防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让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往往是重大火灾事故的原因,应予以严厉处罚。


一件件的鲜活案例摆在眼前,不断的敲响着警钟。消防控制室是企业确保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可将初起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因此消防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熟练掌握操作系统,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